2016-12-06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統計局關于印發《福建省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閩發改生態〔2016〕854號
省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發改委、統計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
根據《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76號)和《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閩政〔2016〕40號)要求,省發改委、省統計局共同研究起草了《福建省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統計局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福建省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