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氣候資金在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適應其影響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截至2021年11月,發達國家沒有兌現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承諾,嚴重影響雙方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政治互信。近期,各國政要、氣候投資基金專家等齊聚格拉斯哥COP26,為快速、大規模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籌集資金展開交流、談判。我們梳理總結以下五大氣候事件,涉及氣候資金交付計劃、資金承諾、措施及報告標準等,將對氣候資金籌集發揮積極作用。
第一件事:氣候資金千億目標交付計劃
2021年10月25日,COP26主席發布了《氣候資金交付計劃》,明確發達國家何時以及如何實現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目標。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前瞻預測報告分析,氣候資金承諾有兩種假設情景,假設1是各國和多邊開發銀行充分履行預期氣候資金承諾;假設2是受經濟條件、能力限制等因素影響,氣候資金規模不及預期。無論是假設情境的哪一種,該交付計劃數據都表明發達國家將于2022年-2025年期間在實現目標方面取得重大進展,預計2023年可能實現目標。
第二件事:發達國家2021-2025年氣候資金承諾
COP26開幕前,部分發達國家已經承諾或計劃2021-2025年期間增加氣候資金,包括G7首腦會議上G7國家領導人均承諾在2021-2025年期間增加和改善其國際公共氣候資金貢獻,并呼吁其他發達國家加入。
第三件事:各國/機構承諾動員私人資金的措施
據報道,部分發達國家正努力動員增加多邊和私人氣候資金。
美國、歐盟和英國承諾加強與各國合作,支持實現綠色和彈性復蘇,加大對發展中國家清潔、綠色基礎設施投資。例如,英國承諾提供5.76億英鎊,主要用于動員資金進入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的一攬子舉措。
世界銀行(WB)和亞洲開發銀行(ADB)宣布推出一種創新資金機制倡議——氣候投資基金資本市場機制(CCMM),計劃籌集85 億美元資金支持氣候行動和可持續發展,促進發展中國家對太陽能和風能等清潔能源投資,該機制的首批債券計劃于2022 年在倫敦金融城發行,預計每年可籌集資金不超過7億美元,并有望撬動公共和私人部門資金700億美元。
亞洲開發銀行啟動能源轉型機制(ETM),助力能源領域加速煤電退役和向清潔能源轉型,目前準備在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和越南試點,預計將籌集2.5至35億美元,助力每個國家淘汰2-3座燃煤電廠。
國際金融公司(IFC)與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安聯,創新推出一個全球氣候智能投資平臺MCPP OnePlanet,該平臺投資設置與《巴黎協定》目標保持一致,并將提供30億美元資金支持發展中經濟體私營企業綠色轉型。
國際金融公司與法國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Amundi)共同宣布成立一只20億美元基金,該基金主要用于撬動私人資金投資新興市場的可持續綠色債券,為其他資產管理公司和機構投資者提供一種可復制的綠色金融創新模式。
第四件事:私人金融組織/機構氣候投融資的主動作為
為確保當下和未來行動始終與全球凈零目標保持一致,COP26期間部分私人金融組織/機構主動采取重要行動。格拉斯哥凈零排放金融聯盟(包括450多家公司,涵蓋銀行、保險公司、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貸機構、證券交易所、信用評級機構、指數交易商和審計公司等,擁有130萬億美元資產)致力于加速世界經濟脫碳,承諾其成員公司將減少與投資相關的碳排放量,重點支持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綠色投資。另,35個國家同意采取強制性行動,以確保投資者獲得氣候風險可靠信息,引導更多私人投資轉向生態環保領域。
第五件事:建立全球統一氣候資金報告標準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宣布成立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為資本市場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建立全球標準制定機構,并將在健全的治理和公眾監督下制定全面的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為使ISSB可在現有框架(包括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組)(TCFD)的基礎上快速建立標準,IFRS基金會發布了兩個標準樣本。目前已有36個國家和地區公開表示支持ISSB成立及其工作計劃,并希望其制定一套國際一致、高質量、可靠的基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