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氣候投融資不可或缺。《巴黎協定》明確要求,要使資金流向更加符合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適應型發展的路徑。目前,全球主要氣候基金有全球環境基金(GEF)、綠色氣候基金(GCF)、氣候投資基金(CIF)、氣候變化特別基金(SCCF)、適應基金(AF)等。近日,適應基金和最不發達國家基金(LDCF,由GEF管理)在COP26有關會議獲多個國家和地區捐助承諾,大力支持氣候適應行動。
一、適應基金獲2.3億美元捐助承諾
11月8日,AF在COP26舉行了年度捐助國對話會,獲得了13個國家和地區約2.3億美元的捐助承諾,遠超歷史年度捐助記錄1.29億美元和2021年度1.2億美元籌資目標,創年度資金捐助新紀錄,側面反映全球對氣候變化適應的重要性認識有所提高。
二、最不發達國家基金獲4.1億美元捐助承諾
11月9日,比利時、比利時瓦隆地區、加拿大、丹麥、愛沙尼亞、法國、德國、愛爾蘭、荷蘭、瑞典、瑞士和美國等12 個國家和地區公開承諾為LDCF提供約4.1億美元的新資金支持。
在COP26談判期間,最不發達國家集團主席SonamPhuntsho Wangdi表示“LDCF是唯一能夠滿足我們獨特需求和優先事項的氣候變化適應基金,對我們十分重要。”
編者注:
適應基金(Adaptation Fund, AF)于2009年正式運營,其資金來源為《京都議定書》下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項目產生的經核證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 CERs)的2%的收益,發達國家自愿捐資及少量投資收入。截至目前,適應基金為氣候變化適應行動提供近8.78億美元資金,受益人達3,150萬。
最不發達國家基金(The 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Fund,LDCF)成立于2001年,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建立的資金機制,由全球環境基金(The 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管理,是強制性用于資助制定與實施國家適應行動計劃的現有唯一基金,旨在解決極易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46個最不發達國家的特殊需求,如水、農業和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疾病風險管理與預防、基礎設施、脆弱的生態系統等。截至目前,LDCF 累計安排贈款17億美元、共360個項目,支持最不發達國家解決緊迫的氣候適應能力問題。
原文鏈接:https://unfccc.int/news/adaptation-fund-raises-record-us-2326-million-in-new-pledges-at-cop26
https://unfccc.int/news/us-413-million-pledged-for-most-vulnerable-countries-at-co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