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5
近期歐洲多國因俄烏沖突導致的能源危機而被迫加大煤炭依賴,而在中國,煤電在保障能源安全戰略中依然重要。在國際能源市場動蕩的當下,中歐雙方的愿景一致。中歐綠色伙伴關系是雙邊關系的窗口和亮點,氣候合作依然具有廣闊前景。一方面,中國需加速轉型,做好應對“綠色門檻”的準備。另一方面,中歐面臨共同的轉型困境,應加強能源領域協同發展。
在全球化遇阻、疫情和局部沖突疊加、通脹和供應鏈受損并存、能源市場動蕩的當下,中國與歐盟的愿景前所未有地一致,即維持一個穩定的全球秩序,提振因疫情和社會動蕩帶來的經濟低迷,通過氣候變化合作實現較低成本的低碳轉型。
近幾年中歐氣候合作經歷了合作共贏的“蜜月期”,也經歷了受各種因素干擾的“低谷期”,當前以及未來一段時間主要呈現三大特點:
一是氣候合作愈發難以與其他領域的對抗和競爭區隔開,呈現出更多的復雜性和脆弱性。全球氣候治理已經成為大國競相爭取影響力、掌握話語權的領域。這也意味著,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領域勢必將與經貿、技術等國際“賽場”重合,氣候合作難以“去政治化”。
俄烏沖突爆發后,歐盟與美國在全球治理議題上進一步深度綁定,當下基于價值觀和“站隊”思維的大國關系更具脆弱性。歐盟及其各成員國更審慎地看待對華關系,并加速在全球范圍內尋找其他綠色合作伙伴。
二是歐盟正在建立全球碳減排的新范式,并以此為基礎塑造其在氣候合作中的優勢。中國做出“雙碳”目標的承諾后,歐洲不斷表達對中國具體減排措施的關切。歐盟也從過去的中歐光伏貿易摩擦中吸取經驗,在對華貿易和技術合作上表現得更加謹慎和保守,并計劃提前設定低碳領域的標準和規則,如碳邊境調節機制 (CBAM) 草案。該草案的通過標志著《歐洲綠色新政》關鍵的具體化措施開始落地,這也將從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對全球氣候治理產生巨大影響,加速推動全球的經濟發展朝綠色低碳方向邁進。
未來國際氣候合作將呈現出這樣一種態勢:部分國家制定超前的綠色減排政策、技術和標準,利用國際貿易政策確立氣候合作框架,制定氣候競合規則,并將長期掌握綠色低碳領域的話語權,在綠色賽道上繼續鞏固其優勢地位。新態勢的出現也將對中國的低碳轉型時間表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氣候變化仍然是中歐關系的粘合劑和助推劑,綠色伙伴關系是雙邊關系的重要一環。歐洲很清楚,應對氣候變化繞不開中國,中國能源轉型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中歐攜手合作會大大減少轉型中的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和成本。因此,即使在雙邊關系相對脆弱的2021年,中歐依然舉行了兩輪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開展了數次高級別對話。
對歐洲來說,若論及全球環境治理的雄心、踐行承諾的決心與政策的執行力,中國是毫無疑問的可靠盟友,也是志同道合的伙伴。2019年歐盟發布的《歐洲綠色新政》與2021年出臺的中國“1+N”政策體系遙相呼應,表現出了對氣候挑戰和轉型路線的趨同性思考——將低碳轉型和經濟發展結合在一起,并涵蓋了整體與局部方方面面的創新與轉型路線。
因此,中歐綠色伙伴關系是雙邊關系的窗口和亮點,氣候合作依然具有廣闊的前景。一方面,中國需加速轉型,做好應對“綠色門檻”的準備。CBAM草案等不斷加設的“綠色門檻”提高了中國企業未來在歐洲乃至世界布局的環境和技術革新成本。盡管短期內,CBAM等規則尚未對中國企業出口產生巨大沖擊,但長期來看,綠色化、低碳化已成為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升級的戰略方向。
中國需認識到歐盟對建立和維護低碳領域國際規則標準的重視程度,更需要加速國內低碳轉型,通過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進一步催化國內市場對技術革新的引導和推動作用;同時在低碳技術和可持續金融等方面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掌握綠色行業準入門檻的話語權,幫助中國企業在國際競合中提升實力,促進中國產業鏈價值鏈的發展。
另一方面,中歐面臨共同的轉型困境,應加強能源領域協同發展。面對俄烏沖突帶來的能源危機和中長期的減排困境,歐洲不得不暫時“擁抱”煤炭。同樣的,在保障能源安全的戰略框架下,近期煤炭在中國能源發展中的地位也得到了穩固。由此看來,歐洲和中國都面臨類似的路徑難題——如何兼顧短期保供和長期減排?如何協調好煤電和可再生能源之間的關系?這既需要技術上的突破,也需要前瞻性的規劃和行動,以及以更包容開放的態度加強雙多邊合作。
縱向上,雙方可以繼續挖掘合作領域。中歐在能源領域的合作具有一定的經驗和基礎,中歐企業和科研機構已經開展了多項合作,包括海上風電、燃料電池和儲能等技術研發和項目開發等,未來在可再生能源,特別是綠氫等領域還有巨大的合作潛力。
俄烏沖突打亂了歐洲既有的能源供應體系和能源戰略規劃,在此背景下,歐盟的“REPowerEU”能源計劃更具加速動力,可再生能源領域投資進一步加大;而中國在風電光伏、電動車和電池等領域的生產和消費擁有領先的競爭力和廣闊的市場,未來進一步下降的研發成本等都可以成為雙方深化合作的基礎。
橫向上,雙方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合作機制,在標準制定和技術研發上擴大互信基礎。去年11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COP26) 期間,中歐發布《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推動了中歐對雙方綠色投融資標準的理解與合作。雙方作為全球最大的綠色金融市場,未來可以以可持續金融國際平臺為依托,繼續擴展合作范圍。雙方還可以設立特別工作機制,促進能源領域的技術合作研發,必要時將此類工作機制的設定納入高層對話,拓寬雙方合作的可能性,為行業和企業跨國合作創造基礎和機遇。
從整體和長遠來看,中歐各自的綠色行動已經為氣候合作搭建了廣闊的平臺,應強化共同愿景,夯實合作基礎。在實現各自綠色目標的同時,能夠提升自身的經濟韌性,引領全球突破能源困局,推動全球的低碳轉型和綠色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