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無廢城市是指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程度減少固體廢物處置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城市發展模式。
為進一步全面規范本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強化相關制度體系支撐,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為推動城市全面綠色轉型,加快建設美麗上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3月27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六章五十五條,自2024年6月5日起施行。這也是全國首部無廢城市建設地方立法。
記者獲悉,此次無廢城市建設立法,一是堅持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理念和經驗,推動本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創新突破;二是堅持系統觀念,注重做好基本制度規范框架的頂層設計,著力搭建本市無廢城市建設的四梁八柱;三是堅持引導與約束并舉,結合本市實際需求,加強引導、激勵和保障和剛性約束的協同效應。
確立工作原則,明晰管理職責
無廢城市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長期工程,涵蓋面廣、涉及要素多,需要各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強化統籌協調、發揮合力。為此,條例確立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謀劃、系統治理,協同推進、分步實施”的工作原則。同時,強化職責界定:一是明確市、區政府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二是明確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組織實施,并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進行統一監督管理;三是明確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商務等部門負責各自領域相關工作;四是明確鄉鎮、街道按照職責做好所轄區域內相關工作。
明確基本管理要求,夯實建設基底
條例以專章形式,對本市無廢城市建設的共性要求予以提煉、固化。
一是將無廢城市建設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并明確各部門的相關規劃應當包含無廢城市建設內容。
二是要求生態環境部門編制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明確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三是明確各部門應當將相關目標、任務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與其他部門密切協同,共同推動落實實施方案。
四是明確市生態環境部門建立本市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并以此為主要依據,組織開展建設情況評估。
此外,條例還對建立無廢城市建設地方標準體系、固體廢物處置收費激勵約束機制等作了規定。
聚焦源頭減量,豐富“少廢無廢”舉措
源頭減量對于緩解固體廢物產生量和收運、處置壓力,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具有積極意義,是無廢城市建設的重要一環。
為此,條例從生產、消費、流通等領域以更高標準作了全面規定,包括:推行產品綠色設計,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探索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總量和單位產品產生強度控制,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建筑垃圾減量化,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大力推廣綠色采購、發展綠色消費、開展“光盤行動”、促進閑置物品循環使用和快遞包裝減量。
同時,在總結實踐成效經驗的基礎上,條例進一步提出了若干具體舉措,包括:積極推行凈菜上市,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支持商場、超市等場所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倡導辦公場所設立辦公設備共享區,倡導飲品經營者為自帶杯具的消費者提供優惠,倡導旅館經營者提供續充型洗潔用品,鼓勵校園舊書分享等。
完善分類回收體系,提升循環利用水平
針對當前本市固體廢物回收和循環利用狀況,條例一方面從整體上提出了建立固體廢物全品類、全鏈條、可追溯的分類回收體系,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以及推進固體廢物近零填埋等要求。
另一方面,圍繞補短板、強弱項、提效能,在探索建立低價值可回收物專項回收制度、設置可循環包裝物回收點、探索完善危險廢物區域化集中收集模式、促進工業固體廢物高值化利用、推進建筑垃圾全面資源化利用、支持產業園區建立資源循環利用服務平臺等多個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體舉措。
加大保障和監督力度,全面助推無廢城市建設
條例從構建無廢城市共治共享新格局的角度,明確了配套的保障、監督措施。
一是強化宣傳發動,廣泛傳播無廢城市理念。
二是深化機制創新,綜合運用規劃、土地、財政、金融、價格等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暢通全民參與渠道,動員社會各方參與無廢城市建設,探索建立碳普惠機制,開展“無廢城市細胞”建設活動,推動大型企業集團、連鎖經營企業總部以及會展等大型活動發揮帶頭示范作用。
四是強化數字賦能,依托“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建立統一的固體廢物綜合監管信息平臺,推動實現全過程、全覆蓋管理。
五是實行無廢城市建設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并將無廢城市建設相關情況納入文明創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