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0
隨著氣候變化的影響不斷加深,也逐漸引起人們對溫室氣體減排的重視,以及科學家們的研究深入,出現了許多有關“碳”相關專業名詞,比如“碳關稅”“碳金融”“碳泄漏”“碳足跡”“碳預算”等等,這些詞都是什么意思?讓小編帶你一睹為快吧!
1、碳匯(Carbon Sink)與碳源(Carbon Source)
碳匯與碳源是兩個相對的概念,《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將碳匯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將碳源定義為向大氣中釋放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
碳源是指二氧化碳氣體成分從地球表面進入大氣(如地面燃燒過程向大氣中排放CO2),或者在大氣中由其他物質經化學過程轉化為二氧化碳氣體成分(如大氣中的CO被氧化為CO2,對于CO來說也叫源)。
碳匯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說是森林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森林碳匯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從而減少該氣體在大氣中的濃度。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中最大的碳庫,在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減緩全球氣候變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獨特作用。有關資料表明,森林面積雖然只占陸地總面積的1/3,但森林植被區的碳儲量幾乎占到了陸地碳庫總量的一半。樹木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氣中大量的二氧化碳,減緩了溫室效應。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森林的碳匯作用。二氧化碳是林木生長的重要營養物質。它把吸收的二氧化碳在光能作用下轉變為糖、氧氣和有機物,為生物界提供枝葉、莖根、果實、種子,提供最基本的物質和能量來源。這一轉化過程,就形成了森林的固碳效果。森林是二氧化碳的吸收器、貯存庫和緩沖器。
反之,森林一旦遭到破壞,則變成了二氧化碳的排放源。另外,碳匯還包括草地碳匯、耕地碳匯、海洋碳匯等。
2、碳捕集與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簡稱CCS)
它也被譯作碳捕獲與埋存、碳收集與儲存等,是指將大型發電廠所產生的二氧化碳(CO2)收集起來,并用各種方法儲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氣中的一種技術。這種技術被認為是未來大規模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緩全球變暖最經濟、可行的方法。
CCS技術可以分為捕集、運輸以及封存三個步驟,商業化的二氧化碳捕集已經運營了一段時間,技術已發展得較為成熟,而二氧化碳封存技術各國還在進行大規模的實驗。
二氧化碳的捕集方式主要有三種:燃燒前捕集(Pre-combustion)、富氧燃燒(Oxy-fuel combustion)和燃燒后捕集(Post-combustion)。
二氧化碳封存的方法有許多種,一般說來可分為地質封存(Geological Storage)和海洋封存(Ocean Storage)兩類。2012年8月6日,中國首個二氧化碳封存至地下咸水層的全流程示范工程建成投產一年多來,已累計封存二氧化碳4萬多噸,取得了碳捕獲與封存(CCS)技術領域的突破性進展。
3、碳生產力(Carbon Productivity)與碳生產率(Carbon Production)
碳生產力指的是單位二氧化碳排放所產出的GDP(國內生產總值),是指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倒數。碳生產力的提高意味著用更少的物質和能源消耗產生出更多的社會財富。一般應該使用國際通用單位計量,如美元/千克、美元/噸、美元/摩爾等。考核、衡量指標有待學術界和相關國際組織盡快制定。
它是低碳經濟的主要量化指標之一,是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發展質量、環境執法水平、公民和企業環境道德觀念及環境法律意識的重要指標。相類似的概念有排放強度、排放密度、人均排放等。
排放密度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CO2排放總量除以其面積得出的CO2排放均值。
排放強度廣義是指特定活動中特定污染物相對某一源的平均排放率。碳排放強度是指與GDP相對應的CO2排放率,即一國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單位GDP的CO2排放量。
人均排放指一國或地區的CO2排放總量除以人口數量得出的CO2排放均值。與排放總量這一絕對概念相比,排放強度、排放密度和人均排放都是相對概念。
碳生產率與碳生產力定義相似,即“單位CO2排放的GDP產出水平”。碳生產率最關注的是能源的產出效率。提高碳生產率就是在增加經濟增長和人類福利的同時,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CO2排放。
有兩種目標:一是絕對低碳;二是相對低碳。絕對低碳是根據聯合國1990年頒布的全球減排基準線,將CO2減排到1990年的標準以下。相對低碳是指減排情況達不到減到1990年的標準時,另外設立一個階段性減排目標,并逐步實現減排目標。
“碳生產率”一詞最開始見于麥肯錫咨詢公司于2008年10月發布的一份題為《碳生產率挑戰:遏制全球變化保持經濟增長》的報告,報告將碳生產率定義為單位CO2排放的GDP產出水平,并進一步指出,任何成功的氣候變化減緩技術必須支持兩個目標——既能穩定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又能保持經濟的增長,從而實現經濟對于CO2脫鉤發展(然而這樣的碳生產率概念主要測度的是CO2排放的經濟績效)。
將基于經濟績效的碳生產率稱為狹義的碳生產率;將基于福利績效的碳生產率稱為廣義的碳生產率。提高碳生產率需要實現經濟社會福利水平與碳排放的“脫鉤”(De-Coupling)發展。
根據福利水平與碳排放的關系可以得出4種主要的發展情形:
①福利增長和碳排放同步增長,這是傳統的粗放型增長模式;
②福利增長和碳排放出現了不同步的增長趨勢,碳排放的增長率小于福利增長,二者開始出現相對脫鉤(Relatively De-Coupling);
③在福利繼續增長的同時,碳排放的增長率為零,二者實現絕對脫鉤(Absolutely De-Coupling)發展;
④在福利繼續增長的同時,碳排放的增長率小于零,二者出現非常強的脫鉤(Strongly De-Coupling)趨勢。
4、碳標簽(Carbon Labeling)與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碳標簽是為了緩解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es,GHG)排放,推廣低碳排放技術,把商品在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產品標簽上用量化的指數標示出來,以標簽的形式告知消費者產品的碳信息。也就是說,利用在商品上加注碳足跡標簽的方式引導購買者和消費者選擇更低碳排放的商品,從而達到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緩解氣候變化的目的。
碳標簽主要針對出口產品,目前中國還沒有推出碳標簽,國內沃爾瑪的上架產品也暫時沒有相關要求。但低碳經濟給企業帶來的外部壓力已經顯現。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的概念包括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指產品或服務在生產、提供和消耗整個生命周期過程中釋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的總量,又叫做產品碳足跡;二是僅指公司生產過程中導致的溫室氣體的排放,又稱為公司碳足跡。產品碳足跡比公司碳足跡蘊含的概念要廣些,包括了產品自身消耗(及處理)時排放的溫室氣體,還包括了生產產品的必要投入。而公司碳足跡只局限于生產過程的碳排放,所以又用“隱含足跡”的術語來表達。
國際貿易領域的碳足跡指的是國際貿易品的生產和運輸兩個環節所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因為國際貿易的商品不僅在生產過程會排放溫室氣體,運輸過程同樣會造成溫室氣體的排放。
5、碳交易(Carbon Trading)與碳金融(Carbon Finance)
《京都議定書》把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場機制。
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于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在6種被要求排減的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CO2)為最大宗,所以這種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為計算單位,所以通稱為“碳交易”。其交易市場稱為碳市場(Carbon Market)。
“碳金融” 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和銀行貸款等。
也有學者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界定了碳金融的內涵 :從狹義上說, 世界銀行把碳金融定義為提供給購買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的資源;廣義的碳金融是指氣候變化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同時 , 他們又指出了碳金融的四大功能:一是減排的成本收益轉化功能 ;二是能源鏈轉型的資金融通功能;三是氣候風險管理和轉移功能 ;四是國際貿易投資促進功能。碳金融涉及的主要工具有:碳貨幣、碳信貸、碳期貨、碳基金等。
6、碳稅(Carbon Tax)
碳稅是指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稅。它以環境保護為目的,希望通過削減二氧化碳排放來減緩全球變暖。碳稅通過對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產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稅來實現減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與總量控制和排放貿易等市場競爭為基礎的溫室氣體減排機制不同,征收碳稅只需要額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實現。碳稅指的是對能源消費征收的各種稅收,人們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認為,碳稅是減少能源消費和大幅削減碳排放的有效手段。由于與全球氣候變化聯系在一起,碳稅在理論上被設定為需要一個全球性的國際管理體制,以實現最優產出,但這并不是必然的。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確定排放限額及減排目標的情況下,在國家或區域的層面實施碳稅具有相當的優越性。
7、碳關稅(Carbon Tariff)
碳關稅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主要針對進口的碳排放密集型產品,如鋁、鋼鐵、水泥和一些化工產品征收的一種進口關稅。碳關稅最初用意是希望歐盟國家應針對未遵守《京都協定書》的國家課征商品進口稅,否則在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運行后,歐盟國家所生產的商品將遭受不公平之競爭,特別是境內的鋼鐵業及高耗能產業。“碳關稅”的提出,一方面是源于工業革命以來的200余年中,人類對自然資源過度開 發,由此導致地球的自然環境遭到破壞,溫室氣體排放量不斷增加,全球氣溫也逐年上升,環境破壞已威脅到人類的生存,保護環境逐漸成為人類社會的共識;另一 方面,“碳關稅”的出現也是由于以“金磚四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經濟的迅速崛起,已對現有的世界經濟格局造成沖擊,發達國家為遏制發展中國家經濟的發展 勢頭,重新成為世界工業的主導者,因而采用一種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即綠色貿易壁壘,以保護本國的傳統工業。主要目的還是借“環境保護”的名義推行“碳關稅”,為了削弱競爭對手的競爭力,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碳關稅目前世界上并沒有征收的范例,但是歐洲的瑞典、丹麥、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顛和魁北克在本國范圍內征收碳稅。
8、碳泄漏(Carbon Leakage)
碳泄漏是指由于一國(或地區)實施減排政策而導致的該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的現象。即如果一個國家采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該國國內一些產品生產(尤其是高耗能產品)可能轉移到其他未采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的國家。由于不同國家排放等量二氧化碳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是相同的,二氧化碳對氣候變化影響并不存在排放地域的差異,因此碳泄漏可能導致全球二氧化碳減排預期目標難以實現。碳泄漏可以被認為是跨國界的外部性問題,其成為發達國家要求對發展中國家征收碳關稅以及其他邊境調節措施的重要依據。碳泄漏問題是環境與貿易沖突在氣候變化領域中的體現,也是涉及國際氣候制度談判的重大政治經濟問題,涉及的因素十分復雜。碳泄漏的流向問題較為復雜,一般認為,碳泄漏的流向是從發達國家流向發展中國家。事實上,碳泄漏還可以發生在發達國家之間、發展中國家之間,甚至可以從發展中國家流向發達國家。碳泄漏產生的渠道可歸納為4中類型:①競爭力驅動的碳泄漏;②能源密集型產業國際轉移導致的碳泄漏;③化石燃料價格渠道產生的碳排放;④低碳原料價格上漲引起的碳泄漏。
9、碳排放(Carbon Emission)與碳預算(Carbon Budget)
碳排放是關于溫室氣體排放的一個總稱或簡稱。溫室氣體中最主要的氣體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詞作為代表。雖然并不準確,但作為讓民眾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簡單地將“碳排放”理解為“二氧化碳排放”。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上通過的《京都議定書》,以及2007年《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締約方第13次會議和《京都議定書》締約方第3次會議通過的“巴厘島路線圖”,都為各國的CO2排放量規定了標準。
但由于各國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加上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履行減排義務時付出的代價不同,所以在減排的國際談判中不得不考慮各自的國家利益,使得談判過程成為一個各個國家或利益集團在政治、經濟、資源、環境等方面博弈的復雜過程,執行的意義和效果并不顯著。
“碳預算”最早是由《京都議定書》策劃者提出的,其最初目標是為了確定一個國家乃至全球在一定時期內允許排放到大氣中碳的數目。從范圍上看,碳預算可以分為全球預算和國家預算,碳預算方案涉及初始分配、調整、轉移支付、市場、資金機制,以及報告、核查和遵約機制等,其實施需要一整套相應的國際氣候制度,鼓勵和促進各國將排放控制在碳預算范圍內。為實現保護全球氣候的長期目標作貢獻。
當前的碳預算主要以國家或地區間機制設計為出發點,是宏觀層面的預算。從微觀層面來講,作為社會經濟細胞的企業也應該從自身可持續發展角度考慮,構建較為完善的碳預算體系。2008年英國正式制定《氣候變化法案》引入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碳預算框架,該框架旨在為實現 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降低80%的長遠目標設定路線,開始以法律應對氣候變化。
10、碳政治(Carbon Politics)
所謂“碳政治”,又可以稱之為“氣候政治”,就是指各國圍繞溫室氣體排放問題所形成的國際政治,而國際上關于溫室氣體排放又按照二氧化碳來計算,故稱之為“碳政治”。
1992年聯合國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并于1997年進一步變成可操作的法律文件《京都議定書》。在這些法律文件中,環境問題轉化為氣候問題并進而在技術上轉化為“二氧化碳”的排放,從而在法律上產生各國圍繞“碳排放權”展開的全球政治博弈,由此形成全新的“碳政治”。
“碳政治”是在一套國際話語體系下形成的國際政治,參與“碳政治”就意味著要參與國際話語游戲。其實,“碳政治”背后的核心問題乃是新技術問題。
從人類歷史看,每一次技術革命不僅可以創造巨大的經濟財富,而且對這些財富的善用就可以轉化為政治和軍事優勢,直接引發國際政治格局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