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工業(yè)化石能源燃燒產生的碳排放并非人類活動影響全球氣候的唯一途徑,其它溫室氣體、大氣污染物以及濫砍濫伐等等,也是全球變暖的重要因素,只不過它們所造成的影響還無法與碳排放相比。面對提高碳使用成本無法有效控制碳排放的窘境,許多政策研究者和政治家們建議,應嘗試關注氣候變化的其他可控因素以更有效地遏制全球變暖,比如:針對“黑碳”和“臭氧”等采取的措施可以與現(xiàn)有的限制碳排放的舉措相輔相成。
相對二氧化碳排放而言,“黑碳”和“臭氧”對氣候變化的影響是短暫的,但根據(jù)近10年來的研究,這兩種因素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卻不容忽視。由于煤炭和磚窯不充分燃燒和劣質柴油機運轉所產生的黑色顆粒—即“黑碳”—所引致的、盤踞在喜馬拉雅山脈附近的所謂“亞洲棕色云”,就是抑制正常降雨和破壞亞洲高山冰川的重要因素。位于平流層的臭氧對于阻隔紫外線具有重要作用。根據(jù)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署的報告,從現(xiàn)在開始即對這兩種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即通過推行清潔燃燒措施和技術減少黑碳,通過減少甲烷排放保護臭氧層,那么到2050年全球氣溫將多降低0.2—0.7攝氏度,由此帶來的空氣質量的改善還可以拯救70—140萬人的生命。此外,四氟乙烷(HFC-134a)這種具有各種工業(yè)用途的氣體,其所產生的溫室效應比二氧化碳甚至要高1000倍。如果試著在這類非核心排放物上下點功夫,而不是一味聚焦核心工業(yè)排放物,那么解決方案或許會更加簡單且低廉。
專家認為,關注引致氣候變化的其他可控因素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好處:
第一,二氧化碳排放僅是目前工業(yè)基礎設施溫室氣體排放的一個基本部分,無法完全代表其他排放物,包括上面提到的黑碳、四氟乙烷等。針對這些可控因素采取措施,對于遏制全球升溫同樣有好處。
第二,二氧化碳減排的效益往往很抽象,很難在短時間內顯現(xiàn)出來。相比之下,針對黑碳等采取的措施能夠保護人們免受煙霧和疾病的侵害,可以迅速為大眾健康帶來很多明顯的益處,從而也能獲取民眾對應對氣候變化的支持。
第三,將氣候變化行動范疇加以拓寬,不僅能有效補充碳減排的既有努力,也能夠緩解緊張的氣候政治。合理有效的碳減排需要國際合作和行之有效的國家政策相互配合。但聯(lián)合國的氣候談判證實,將這兩點結合在一起非常困難。比如美國的二氧化碳總量管制與交易立法至今尚無定論。如果換一個角度,試著對其他一些污染源進行立法,或許會成為一種更為直接的改良措施。例如,可以將HFC-134a和其他相關化學物質納入《蒙特利爾議定書》的范疇內,或者在現(xiàn)有清潔空氣立法框架下,通過各種方法有效控制黑碳。如果這些引致氣候變化的可控因素能得以迅速解決,將有利于為二氧化碳減排努力注入信心和動力,也有利于獲取更多民意支持,從而為氣候變化籌資奠定基礎。
必須看到,針對引致氣候變化的其他可控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并不能阻止大氣中二氧化碳排放不斷上升的趨勢。如果不盡快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球變暖的趨勢將不可逆轉。“去碳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猶在。